证监会大幅调高基金赎回费率

2009年12月19日 | 标签: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基金赎回费率将大幅调高,最高幅度将达以往的三倍!

以下是最新的条款:
(一)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1.5%的赎回费;
(二)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0.75%的赎回费。
该条款将于2010年3月15日起执行。

这对于债券基金可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因为多数投资者持有债券基金均是为了中短期流动资金谋求生息的机会,而提高赎回费将会使流动资金投资债券基金产生亏损;

对于股票基金,由于持有超过30日的投资人不会很多,所以这将大大减少投资人的亏损,甚至产生亏损!

所以,本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应该尽快赎回*所有*开放式基金,转而到交易所市场买卖封闭式基金、ETF基金或LOF基金,以规避高昂的赎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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